6月2日金融一线消息 ,云南金融监管局发布批复,同意建水沪农商村镇银行 、弥勒沪农商村镇银行、个旧沪农商村镇银行以及开远沪农商村镇银行4家银行因被蒙自沪农商村镇银行吸收合并而解散,4家银行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 、业务和员工由蒙自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接 。

同时 ,红河金融监管分局发布批复,同意蒙自沪农商村镇银行吸收合并弥勒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旧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远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水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定向募股后,增加注册资本12552.2947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7552.2947万元人民币。其中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蒙自沪农商村镇银行14495.5883万股,持股比例82.585%。
批复显示,红河金融监管分局核准《蒙自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核准陈云国蒙自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
红河金融监管分局同意蒙自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弥勒支行 、蒙自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旧支行、蒙自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远支行、蒙自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水支行 、蒙自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哨支行开业。上述支行的业务范围为: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批准并经上级机构授权办理的业务。








